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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狱

来源:典故大全 时间:2017-03-30 05:18:01

三字狱

【源出】:

《宋史·岳飞传》

【解释】:

狱,案件。南宋秦桧以“莫须有”三字诬陷抗金名将岳飞的冤狱。南宋高宗时,名将岳飞屡败金兵,成为高宗及宰相秦桧投降政策的严重障碍。秦桧串通张俊,收买岳家军部将王俊,诬告岳飞谋反。并借此将岳飞、岳云、张宪投入狱中。大将韩世忠为此狱鸣不平,诘问秦桧。秦桧说:“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莫须有”即“恐怕有”,“也许有”之义,系诬陷之辞。

【用法】:

指奸人蓄意捏造的冤狱。

【例句】:

“文革”期间,林彪、四人帮一伙不知兴了多少“三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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