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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九国公约(九国条约)

来源:日本历史 时间:2017-05-12 19:57:03

日本九国公约(九国条约) きゆろかこくじょろやく

全称为《九国间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1922年2月6日,在华盛顿会议上由美、英、法、日、意、比、荷、葡与中国等九国签署的国际公约。公约规定:各国尊重中国主权与独立及领土与行政的完整,给予中国机会以发展并维持一有力而巩固之政府,维护各国在中国全境商务实业机会均等之原则,各国不得订约侵犯或妨碍上述原则,不得在中国谋取商务或经济发展的优势权利,如发生战事中国不加入战团,应完全尊重中国中立之权利。1925年挪威、瑞典、丹麦、玻利维亚等国也申请加入公约。该公约一定程度上反映美国对日本在华势力扩展的抑止的意向。日本侵略中国东三省后,被指责为违反该公约。1937年在比利时的倡议下,在布鲁塞尔召开九国会议,但日本拒绝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日本侵略中国被作为对该公约的违反而受到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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