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犯三条
来源:日本历史 时间:2017-05-13 09:12:01
日本大犯三条 だいぼんさんかじよろ
镰仓时代守护的权限。源赖朝在全国设守护制后,对守护的任职资格(必须是御家人)、主要职能有所规定。镰仓幕府建立后,要求各地守护必须负责敦促御家人履行军役及其他义务,裁决谋反、杀人等重大案件。1231年(贞永元年)《御成败式目》颁布后,又规定守护负有对强盗、山贼、海贼追捕的任务。守护有监督御家人服役、处置谋反和杀人案件的三项职责,称为“大犯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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