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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古纳

来源:犹太人与犹太教 时间:2017-03-20 04:06:01

阿古纳

字面涵义为“被束缚的女人”。由于某种原因同丈夫分离而无权重新出嫁(或则因为丈夫未给她休书,或则因为丈夫生死未卜)的已婚女子。阿古纳的术语也指这样的死者的寡妻:他活着的嫡亲(或者同父异母)兄弟中的长者不同意转房婚的仪式,或者不能参加这种仪式。

阿古纳问题是犹太宗教律法中最复杂的问题之一,《哈拉卡》著作对它十分关注。按照《哈拉卡》解释,如果婚姻双方有一方死亡,或者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行为已经完成,那么,婚姻就被视为中止了。既然犹太宗教律法规定,只有丈夫向妻子下休书,才算离婚,那么,丈夫不在家中或者他故意不给妻子休书,这就排除了办理离婚手续的可能性。由于同样的原因,在没有丈夫的死亡证据的情况下,他仅仅失踪就不足以宣告妻子是寡妇,从而不足以确定婚姻中止的事实。丈夫死亡应该由文件或者证人证词加以证实。如果丈夫无法治愈的精神病使他不能给妻子下休书,那么,妻子也就成为阿古纳。实践中在许多情况下存在一个问题:丈夫是否活着。由于丈夫外出和战争期间失踪,或者被秘密谋杀,从而妻子对丈夫的命运一无所知。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纳粹屠犹,成千上万的犹太人的失踪问题变得特别尖锐。

为了改善阿古纳的命运,犹太宗教律法在考察和接受证据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让步。在密西拿时期,如果丈夫在战争中失踪,只要有一个证人证实他死亡,阿古纳就可以结婚。听来的证据以及在其他情况下无权作证的人(女子,奴隶,亲属,叛教的犹太人,非犹太人)的证据,都被认为是充分的。如果众人知道夫妇和睦,丈夫的失踪又不是战争条件的结果,那么,以阿古纳本人关于丈夫死亡的证据为理由,她就可以被获准再嫁。按照许多哈拉卡专家的意见,非犹太当局出示的正式死亡证明也被认为是充分的(在现代犹太教改革派中,这种意见被普遍接受)。不过,涉及证据本身性质的严格要求得到规定。例如,对于一个死亡应该弄清的人的个人身份,必须被准确确定;仅仅是关于可能引起死亡的状况,而不是死亡事实本身的证据,不能被认为是充分的。

按照非宗教方式结婚,从而不可能从丈夫那里获得休书的孤独女子,在某种情况下可以被宗教法庭宣告为从未婚配的(即使她证实,她的丈夫拒绝按照犹太礼仪结婚)。获准再嫁的阿古纳,如果她的原夫出现,那么,她就被认为是重婚者,而被禁止与这两个丈夫结婚。她应该同这两个人离婚,她同后夫所生的子女被视为乱伦婚姻所生的子女。

拉比权威很早就寻求防止阿古纳复杂状况的办法。办法之一是有条件的离婚,即只有在某段时期后丈夫未从战争中返回的情况下,离婚才有法律效力;或者在丈夫从战争中返回后,解除重新结婚的双方的义务。另一种建议方案是以双方的协议预先制约婚姻,协议的内容为:在某些情况下,婚姻自缔结之日起就将被认为是无效的。不过,所有这些办法都遭到哈拉卡的诘难,而不被普遍认可。应当补充指出,阿古纳状况对丈夫的触及要比对妻子少。妻子拒绝休书或者她不能接收它,以及妻子的失踪,这些都能使丈夫在某些条件下从拉比法庭获得重新结婚的合法可能性。

在以色列,涉及阿古纳的问题,是拉比法庭对以色列犹太公民或者常居以色列的外国犹太公民特有的司法权限所管辖的结婚离婚章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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