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犹太人与犹太教 > 民族委员会

民族委员会

来源:犹太人与犹太教 时间:2017-03-10 17:09:01

民族委员会

巴勒斯坦托管区(1920—1948)犹太人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它作为伊休夫的代表机构,成立以后立即得到托管当局的承认。不过,直到1928年1月1日,它才获得正式的法律地位。1926年,托管当局决定,赋予按照宗教社区特征建立起来的巴勒斯坦居民代表机构一系列内部自我管理的职能。1927年,又颁布了关于犹太社区的补充法令。从此,伊休夫被托管当局正式看作为巴勒斯坦托管区的、按照宗教社区特征建立起来的居民团体之一(伊休夫的这种组织结构获得“以色列会议”的正式名称)。

民族委员会选举人数不多的小组处理日常工作。它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执行委员会和犹太代办处紧密合作。在同托管当局和阿拉伯首领打交道时,民族委员会代表伊休夫,它也管理犹太复国主义组织执行委员会委托给它的内部事务(比如,学校系统)。它也同最高拉比院和加入以色列会议的地区社团委员会合作。在国联常设托管委员会中,在众多的巴勒斯坦问题调查委员会面前,以及对于1947年提出巴勒斯坦分治计划的联合国专门委员会,民族委员会是代表巴勒斯坦犹太人的主要机构。以色列正教党和老伊休夫的极端正统分子经常批评民族委员会。从1944年起,塞法迪派、犹太复国主义党、犹太复国主义修正派和农场主联合会没有加入民族委员会,它们抵制第四届巴勒斯坦托管区犹太人代表大会的选举,因为代表大会拒绝了它们关于改革选举制度的要求。民族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于1948年5月14日在以色列国宣布成立前几小时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本—古里安,本—茨维,巴尔·伊兰等人。

相关犹太人与犹太教

上一篇:民主派

下一篇:《民数记》

声明:民族委员会 资料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