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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哲学

来源:犹太人与犹太教 时间:2017-03-19 16:56:02

犹太哲学

依照一般哲学概念、准则对犹太信条和整个世界(包括自然界、社会、精神)的解释。犹太哲学源于犹太文化中的犹太律法和拉比教传统,是犹太人参与对外部世界进行哲学思考时发展起来的一门学科。从宏观上讲,它是人类哲学史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既包括中世纪后期犹太哲学家用希伯来语写成的一般哲学著作,也包括近现代犹太思想家的各种世俗哲学理论,但仅具有犹太血统、思想体系并未受本民族文化影响的哲学家,其著作则不包括在内。犹太哲学自形成以来经历了希腊化、中世纪以及近现代三个时期。按其主要内容,大致可分为:(1)对犹太文化中特有观念的解释,如上帝的选民、律法、弥赛亚等;(2)作为一种宗教化的哲学,对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常见议题,以及某些形而上命题的研究,如上帝的存在、创世、人的灵魂等;(3)作为纯粹的哲学,探索一般哲学问题,如逻辑、世界本质等。犹太哲学的先声是犹太教的《托拉》和拉比犹太教传统。

《托拉》和拉比犹太教经典对上帝、人以及世界都有明确看法,但因缺乏理论上的系统阐述,只能被视为神学著作而不是哲学著作。尽管如此,历代犹太哲学家都称其哲学思想源于《托拉》和拉比犹太教经典,并在著作中大量引用这两类文献以论证其哲学观。由于对《托拉》的引用大大超过对拉比犹太教经典的引用,犹太哲学呈现出一种以《托拉》为核心的特点。尽管部分犹太哲学家在引用的同时,也意识到《托拉》的世界观过于简单,缺乏哲理性,但他们坚持认为既然上帝创造的是有智慧的人,那么人脑的思考一定以某种方式与神启示内容有关,所以,他们一向拒绝承认《托拉》缺乏哲学深度。犹太哲学家对《托拉》的本质有两层认识:一方面,《托拉》的对象并不局限于哲学家,它的用语必须浅易,以便所有人都能看懂;另一方面,在它浅显的外表后蕴含有深邃的喻义,尽管这种喻义只有在哲学家的正确理解下才能被发现,但它与哲学是部分或完全吻合的。犹太哲学家的这种方法论使他们与犹太神秘主义者颇为相似,因为后者也是试图挖掘出隐藏在《托拉》“微言”之后的“大义”。

犹太哲学家认为,《十诫》的首句即宣告了上帝的存在,而《申命记》第6章第4节更是明白无误地指出上帝是唯一真神。他们认为,上帝全知全能、无形无体的属性已在《托拉》中得到印证。同样,若承认上帝的本质和存在等同,他的本质便是不可知的,但其表现形式却是可知的,这一观点在《托拉》中也得到了反映。犹太哲学家还从《托拉》中有关宇宙起源的章节推导出世界从无中创造,天地有界,上界有生命力和理性,下界由土、气、水、火四元素构成等诸多结论。《托拉》的许多章节揭示了人的本性:人有五官,但最根本的属性是具有智慧,这使人成为万物之灵;人有自由意志;人生的最终目标是理解上帝,热爱上帝;中庸之道是最佳行为准则,等等。对于《希伯来圣经》,犹太哲学家(尤其是中世纪后期的犹太哲学家)评述最多的是《箴言》、《约伯记》、《雅歌》及《传道书》。

以《塔木德》为代表的拉比犹太教经典产生于希腊哲学后期,极有可能受到它的影响。一般认为,编纂《塔木德》的犹太学者对希腊哲学(特别是通俗本中的斯多噶主义)有所了解,但对经典希腊哲学著作并不熟悉。在他们的著述中除了对伊壁鸠鲁偶有提及外,对当时主要希腊哲学家均未提及,希腊哲学词汇也未见使用。尽管拉比犹太教经典从表面上看与《托拉》一样,也缺乏哲学的严谨性,后世的犹太哲学家还是加以引用,以论证自己的哲学观念。他们认为必须用隐喻的方法理解其中对神性的拟人化描述,以便从中得出对整个世界的看法。在他们看来,拉比犹太教经典中关于人性的基本主张是:人无力改变自己的自然属性,却可行使自由意志,因此在他的行为与他的遭遇之间存在着一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关系。拉比犹太教经典中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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