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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绍姆·本·犹大 Gershom ben Judan

来源:犹太人与犹太教 时间:2017-03-23 15:27:01

格尔绍姆·本·犹大 Gershom ben Judan

【生卒】:960—1028

【介绍】:

犹太学者,中世纪拉比犹太教权威。生于法国梅斯,后主要生活在德国的美因茨,并在那里创建自己的学院。他领导下的学院率先引进巴比伦和巴勒斯坦学院对犹太经典的研究成果,从而极大地促进了西欧犹太教研究的开展。格尔绍姆的渊博学识和无与伦比的领导才能使他成为当时欧洲犹太社团一位权威人士。针对中世纪欧洲社会面临的问题,他曾提出和参与制定了一系列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人们的社会准则,对中世纪欧洲犹太社会准则的形成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为此,他被誉为“散居犹太人之光”。经他提出或由他参与成为法律的重要法规有:

1. 犹太地方法院有权对犹太事务作出裁决。这不仅包括当地犹太社团的成员,而且包括任何不属于本地犹太社团,而来到该地的犹太人。这项法律有效地防止了外来者在违反当地犹太习俗,然后声称他所属社团并无这一习俗的借口,扩大了犹太法律的实用性。

2. 原告有权中止在犹太会堂举行的祈祷,以使其有机会向会众陈述与自己有牵连的案子。这一规定有效地保证每一个受到指控的犹太人向整个犹太社区申诉的权利,以获公正处理。

3. 如犹太会堂的产权为某一个成员所有,财产拥有人无权以个人理由阻止他人参加在该犹太会堂举行的宗教仪式。对一个人关闭犹太会堂的大门则意味着对所有人关闭犹太会堂的大门。

4. 丢失物品的人有权要求所属教会将得到该物品却秘而不宣的人革出教门,以此保证获得意外之财的人有义务报告其所得的法律得到遵守。

5. 在决定犹太社区事务时必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保证犹太社区的团结。

格尔绍姆还为维护犹太家庭的稳定制定了禁止犹太人重婚和废除犹太男子任意休妻权的法规。此外,在他的影响下,欧洲犹太社区还作出了禁止私自拆看他人信件,禁止辱骂曾经被迫改宗但现在已重新恢复犹太教信仰的人,禁止犹太人租用曾无理驱逐犹太房客的人的住房等项规定。

格尔绍姆另一项重要贡献是校对整理出一部《塔木德》权威版本。在现代印刷技术普遍推广以前,《塔木德》文本十分珍贵稀少。人们只能以口头方式传授其内容。少数流传下来的文本经多次转抄出现了相当一部分的错误,不同地区犹太人拥有文本的差距越来越大。为了维护犹太经典的权威性和统一性,迫切需要推出一部权威本。格尔绍姆正是在这一情况下担当这一校对工作。他经过多年努力,终于完成了这一使命。由他亲手签署的一套全本《塔木德》,成为全世界犹太人接受的《塔木德》权威本。他还对《圣经》文本进行了校注。

作为一名《塔木德》学者,他生前对《塔木德》作了一系列评注,但这方面的著作大部分遗失,只有那些由著名犹太经典评注拉希引用的内容保存了下来。除此之外,犹太祈祷书中亦保存了他的部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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